第5章玉米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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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章 玉米地
這個和丁塵攀談的年青人叫鄭宇,今年只有十七歲,但是據他自己說,已經是一個資深獵人了。
和他們在一起的還有鄭宇的同胞哥哥,那是個很結實的壯漢,名叫鄭泰。與弟弟不同,鄭泰不怎麽喜歡說話。看著一臉滄桑沈默寡言的哥哥,丁塵很不厚道的想,你這樣搶爬爬的名頭真的好嗎?
老爹的隊伍裏加上丁塵一共有六個人,除了鄭氏兄弟外,還有兩個三四十歲的男人。一個叫劉馳,算是隊伍裏最強壯的男人,力氣也大,背著一個不亞於丁塵出現時背著的那個大包的背包,走起路來也並不顯得吃力。
而另一個看起來很普通的男人叫霍斯,他對丁塵也很有興趣,在丁塵和鄭宇聊天的時候,不時也會插上幾句。
這幾個人當中,鄭宇年紀最輕,也最健談,很快就和丁塵聊到了一起去。據他說,這棟公寓在很久以前是一個高速公路的服務站,大災難後被改建成了避難所,再後來政府就沒了,全靠生活在這裏的人們自行維護。
鄭家兄弟都出生在這裏,不過他們的父母都是在避難所建成後才到達這裏的。那個時候公寓樓已經存在很久了。現在樓裏有一個人的曾曾祖父就曾經生活在這裏,但是他也不是公寓的第一代人口,這棟公寓樓至少已經存在了一百年。
對於一棟樓房來說,一百年已經是一個很長的時間了,如果不是一代一代人的精心維護,恐怕它早已經被廢棄了。
丁塵用膝蓋想,也知道鄭宇和自己聊天得這麽火熱,應該是得到了老爹的指示,不然他說了這麽多,其他人早就要幹涉了。
所以他猜測這是交換自己情況的條件,於是很上路的在鄭宇問他從哪裏來的時候,說出了早已經編好的故事。
他說自己出生在西面的一個避難所裏,那裏緊鄰沙漠,條件比這裏艱苦多了。他出生後不久,那裏發生了一場瘟疫,大部分人都死了,也再沒有嬰兒誕生。一年前他埋葬了最後一個同伴的屍體,獨自出來尋找新的住所。
丁塵從前有大量閱讀的習慣,記憶力也強,所以編起故事來各種風土人情信手拈來,由不得大家不信。所以當聽說他的那個烏有鄉最終衰敗後,同行的幾個人都有些黯然。
霍斯嘆息著說道:“我們這裏也是一樣,人越來越少了。”
“通常減員的原因是什麽?”丁塵問道。
霍斯看了他一眼,“生病,受傷,也有人像你一樣去城裏碰運氣……”
“然後發現運氣不好,就回不來了。”鄭宇接口說道。
丁塵尷尬的笑了一下,順手摸了一下臉。大熱的天在臉上塗了厚厚油脂後汗出不來,臉上會很難受。
看到他的動作,鄭宇終於問出了自己一直想問的問題:“你為什麽要在臉上塗油?”
“保持皮膚濕潤。”丁塵奇怪的看了他一眼,這才想起來老爹他們都沒有這個習慣,於是問道:“陽光和風很傷皮膚的,你們也可以這樣做。”
“大老爺們要細皮嫩肉有屁的用場?”老爹不屑的評價道:“你那邊的人都像你這樣?”
丁塵沈默了一下,很慚愧的發現自己堅持了三年的習慣居然很娘炮。他解釋道:“我從前生活的地方靠近沙漠,風沙很大,空氣也不像這邊這麽濕潤。”
老爹嗯了一聲,表示自己明白。
丁塵說他要跟著出來熟悉地形,其實並不是真話。作為一個很小心謹慎的人,丁塵在到達這附近後,並沒有貿然的過來投宿,而是在附近觀察了足足六天的時間。在確認這裏沒有明顯的危險存在之後,才主動出現。
而且在這段時間裏,他一直小心的抹平了自己存在的痕跡,就算是那些被他偷走的玉米也是故意留出來的破綻,讓人相信他是這兩天才到達的。沒想到這番媚眼被不知道什麽來歷的野獸給糟蹋了,根本沒有引起老爹等人的註意,算是白白做給瞎子看了。
公寓樓挨著一條廢棄的公路,所以鄭宇說這裏曾經是高速公路服務區還是很靠譜的。丁塵能找到這裏來,也完全是因為他吧高速公路當成了主要的地標。
按照丁塵這幾天的實地探查,他知道老爹等人的農作物主要集中在北面。這一帶地勢平緩,西面還有一片大湖用水方便。公寓的東面是一片丘陵地帶有一些低矮的植物,再往東南方向就開始有山了,通常情況,樹木就意味著危險,公寓的人很少會往那邊去。
廢棄的公路從公寓樓的門前穿過,自北向南延伸,再向南一百多公裏,就是吳畏一直惦記的那座城市了。
公寓這裏的人應該有人點滿了種植技能,所以種植的農作物數量很大,種類也多,農田基本上從公寓樓的旁邊就開始,不過近的地方種的都是蔬菜,糧食作物都在遠處。
丁塵並沒有繼承多少種菜天賦,所以雖然算不上五谷不分,但是其實更善於根據超市貨架上的標簽來分辨農作物。
這一路走來,他看到有一大片綠油油的菜地,那寬寬的葉子看起來很眼熟,於是很好奇的問道:“種了這麽多土豆?”
身邊的幾個人同時靜默,過了一會,鄭宇才提醒道:“這是大豆,很快就要開花了。”
丁塵汗了一下,自我安慰兩個字只錯了一個,命中率百分之五十,也算可以了。
老爹回頭看了他一眼,問道:“你們不種大豆?”
這是一個很好的問題,顯然丁塵因為多嘴而露出了破綻。他遲疑了一下,搖頭說道:“我們那邊沙化得厲害,只能種很少的幾種作物。”
老爹沒說話,也不知道他是信了沒有。於是鄭宇很感慨的說道:“那你們生活得一定很不容易。”
丁塵大汗,其實還好,他就是一個人吃飲全家不餓。
鄭宇還想再問,但是玉米田出現在了眼前。
丁塵早就發現,這裏的玉米田產量比起自己從前記憶中的樣子退化得很厲害,植株看起來也不怎麽健康,整體看上去有些稀疏,個別地方還有大片枯死的稭稈,至於煮起來的味道怎麽樣,他還真不記得了。
到了這裏,老爹就沒有繼續繞路,而是選擇直接從玉米田裏穿過去。玉米植株之前雖然有很大的空隙,但是要過人仍然不算寬敞。所以大家專心趕路,也就沒人有工夫聊天了。
大約五六分鐘之後,他們到達了玉米田的邊緣,昨天發現老爹他們巡視時發現異常的地方就在這裏。
看著大片倒伏的玉米稈,幾個人都沒有說話。丁塵蹲下身子,惋惜的掰下一穗青綠色外皮的玉米棒,向老爹說道:“不能把它們扶起來嗎?”
老爹搖了搖頭,開始四下走動。丁塵不知道他們在尋找什麽,也沒有去湊熱鬧,幹脆把倒伏下來的玉米稈上的果實都掰了下來,可惜這裏的玉米產量實在不高,倒了那麽一大片也只是湊了一堆,很多植株只有頂端才長一個棒子,甚至還有一棒不棒的。
很快老爹轉了回來,他看到丁塵的成果,明顯楞了一下,倒也沒有說什麽。
霍斯從另一個方向走回來,手裏提了一個損壞的夾子,給老爹看了看,說道:“沒打住。”
“有個套子被咬斷了。”鄭泰也走了回來,沈著臉說道:“是大家夥。”
“到底是什麽?”丁塵問道。
“野豬。”老爹恨恨道:“這玩意最能禍害莊稼,我們昨天下了幾個套子,結果什麽也沒抓住,肯定是這家夥個頭太大了,夾子夾不住它。”
“我看這裏的糟損不大。”劉馳打量著四周,“就算沒打到野豬,也把它們嚇跑了。”
幾個人聽了,都擡頭去看老爹。老爹遲疑了一下,搖頭說道:“恐怕沒那麽容易。”話還沒說完,突然聽到遠處傳來一聲槍響,眾人的臉色頓時都變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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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和丁塵攀談的年青人叫鄭宇,今年只有十七歲,但是據他自己說,已經是一個資深獵人了。
和他們在一起的還有鄭宇的同胞哥哥,那是個很結實的壯漢,名叫鄭泰。與弟弟不同,鄭泰不怎麽喜歡說話。看著一臉滄桑沈默寡言的哥哥,丁塵很不厚道的想,你這樣搶爬爬的名頭真的好嗎?
老爹的隊伍裏加上丁塵一共有六個人,除了鄭氏兄弟外,還有兩個三四十歲的男人。一個叫劉馳,算是隊伍裏最強壯的男人,力氣也大,背著一個不亞於丁塵出現時背著的那個大包的背包,走起路來也並不顯得吃力。
而另一個看起來很普通的男人叫霍斯,他對丁塵也很有興趣,在丁塵和鄭宇聊天的時候,不時也會插上幾句。
這幾個人當中,鄭宇年紀最輕,也最健談,很快就和丁塵聊到了一起去。據他說,這棟公寓在很久以前是一個高速公路的服務站,大災難後被改建成了避難所,再後來政府就沒了,全靠生活在這裏的人們自行維護。
鄭家兄弟都出生在這裏,不過他們的父母都是在避難所建成後才到達這裏的。那個時候公寓樓已經存在很久了。現在樓裏有一個人的曾曾祖父就曾經生活在這裏,但是他也不是公寓的第一代人口,這棟公寓樓至少已經存在了一百年。
對於一棟樓房來說,一百年已經是一個很長的時間了,如果不是一代一代人的精心維護,恐怕它早已經被廢棄了。
丁塵用膝蓋想,也知道鄭宇和自己聊天得這麽火熱,應該是得到了老爹的指示,不然他說了這麽多,其他人早就要幹涉了。
所以他猜測這是交換自己情況的條件,於是很上路的在鄭宇問他從哪裏來的時候,說出了早已經編好的故事。
他說自己出生在西面的一個避難所裏,那裏緊鄰沙漠,條件比這裏艱苦多了。他出生後不久,那裏發生了一場瘟疫,大部分人都死了,也再沒有嬰兒誕生。一年前他埋葬了最後一個同伴的屍體,獨自出來尋找新的住所。
丁塵從前有大量閱讀的習慣,記憶力也強,所以編起故事來各種風土人情信手拈來,由不得大家不信。所以當聽說他的那個烏有鄉最終衰敗後,同行的幾個人都有些黯然。
霍斯嘆息著說道:“我們這裏也是一樣,人越來越少了。”
“通常減員的原因是什麽?”丁塵問道。
霍斯看了他一眼,“生病,受傷,也有人像你一樣去城裏碰運氣……”
“然後發現運氣不好,就回不來了。”鄭宇接口說道。
丁塵尷尬的笑了一下,順手摸了一下臉。大熱的天在臉上塗了厚厚油脂後汗出不來,臉上會很難受。
看到他的動作,鄭宇終於問出了自己一直想問的問題:“你為什麽要在臉上塗油?”
“保持皮膚濕潤。”丁塵奇怪的看了他一眼,這才想起來老爹他們都沒有這個習慣,於是問道:“陽光和風很傷皮膚的,你們也可以這樣做。”
“大老爺們要細皮嫩肉有屁的用場?”老爹不屑的評價道:“你那邊的人都像你這樣?”
丁塵沈默了一下,很慚愧的發現自己堅持了三年的習慣居然很娘炮。他解釋道:“我從前生活的地方靠近沙漠,風沙很大,空氣也不像這邊這麽濕潤。”
老爹嗯了一聲,表示自己明白。
丁塵說他要跟著出來熟悉地形,其實並不是真話。作為一個很小心謹慎的人,丁塵在到達這附近後,並沒有貿然的過來投宿,而是在附近觀察了足足六天的時間。在確認這裏沒有明顯的危險存在之後,才主動出現。
而且在這段時間裏,他一直小心的抹平了自己存在的痕跡,就算是那些被他偷走的玉米也是故意留出來的破綻,讓人相信他是這兩天才到達的。沒想到這番媚眼被不知道什麽來歷的野獸給糟蹋了,根本沒有引起老爹等人的註意,算是白白做給瞎子看了。
公寓樓挨著一條廢棄的公路,所以鄭宇說這裏曾經是高速公路服務區還是很靠譜的。丁塵能找到這裏來,也完全是因為他吧高速公路當成了主要的地標。
按照丁塵這幾天的實地探查,他知道老爹等人的農作物主要集中在北面。這一帶地勢平緩,西面還有一片大湖用水方便。公寓的東面是一片丘陵地帶有一些低矮的植物,再往東南方向就開始有山了,通常情況,樹木就意味著危險,公寓的人很少會往那邊去。
廢棄的公路從公寓樓的門前穿過,自北向南延伸,再向南一百多公裏,就是吳畏一直惦記的那座城市了。
公寓這裏的人應該有人點滿了種植技能,所以種植的農作物數量很大,種類也多,農田基本上從公寓樓的旁邊就開始,不過近的地方種的都是蔬菜,糧食作物都在遠處。
丁塵並沒有繼承多少種菜天賦,所以雖然算不上五谷不分,但是其實更善於根據超市貨架上的標簽來分辨農作物。
這一路走來,他看到有一大片綠油油的菜地,那寬寬的葉子看起來很眼熟,於是很好奇的問道:“種了這麽多土豆?”
身邊的幾個人同時靜默,過了一會,鄭宇才提醒道:“這是大豆,很快就要開花了。”
丁塵汗了一下,自我安慰兩個字只錯了一個,命中率百分之五十,也算可以了。
老爹回頭看了他一眼,問道:“你們不種大豆?”
這是一個很好的問題,顯然丁塵因為多嘴而露出了破綻。他遲疑了一下,搖頭說道:“我們那邊沙化得厲害,只能種很少的幾種作物。”
老爹沒說話,也不知道他是信了沒有。於是鄭宇很感慨的說道:“那你們生活得一定很不容易。”
丁塵大汗,其實還好,他就是一個人吃飲全家不餓。
鄭宇還想再問,但是玉米田出現在了眼前。
丁塵早就發現,這裏的玉米田產量比起自己從前記憶中的樣子退化得很厲害,植株看起來也不怎麽健康,整體看上去有些稀疏,個別地方還有大片枯死的稭稈,至於煮起來的味道怎麽樣,他還真不記得了。
到了這裏,老爹就沒有繼續繞路,而是選擇直接從玉米田裏穿過去。玉米植株之前雖然有很大的空隙,但是要過人仍然不算寬敞。所以大家專心趕路,也就沒人有工夫聊天了。
大約五六分鐘之後,他們到達了玉米田的邊緣,昨天發現老爹他們巡視時發現異常的地方就在這裏。
看著大片倒伏的玉米稈,幾個人都沒有說話。丁塵蹲下身子,惋惜的掰下一穗青綠色外皮的玉米棒,向老爹說道:“不能把它們扶起來嗎?”
老爹搖了搖頭,開始四下走動。丁塵不知道他們在尋找什麽,也沒有去湊熱鬧,幹脆把倒伏下來的玉米稈上的果實都掰了下來,可惜這裏的玉米產量實在不高,倒了那麽一大片也只是湊了一堆,很多植株只有頂端才長一個棒子,甚至還有一棒不棒的。
很快老爹轉了回來,他看到丁塵的成果,明顯楞了一下,倒也沒有說什麽。
霍斯從另一個方向走回來,手裏提了一個損壞的夾子,給老爹看了看,說道:“沒打住。”
“有個套子被咬斷了。”鄭泰也走了回來,沈著臉說道:“是大家夥。”
“到底是什麽?”丁塵問道。
“野豬。”老爹恨恨道:“這玩意最能禍害莊稼,我們昨天下了幾個套子,結果什麽也沒抓住,肯定是這家夥個頭太大了,夾子夾不住它。”
“我看這裏的糟損不大。”劉馳打量著四周,“就算沒打到野豬,也把它們嚇跑了。”
幾個人聽了,都擡頭去看老爹。老爹遲疑了一下,搖頭說道:“恐怕沒那麽容易。”話還沒說完,突然聽到遠處傳來一聲槍響,眾人的臉色頓時都變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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